像讀詩一樣去讀神的話語,而不是當作使用手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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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修·穆林斯 (Matthew Mullins)說,《聖經》教導我們,但它的教導方法所蘊含的不僅僅是信息和指導。

《聖經》中有很多經文談到它的目的和權威。其中大家最熟悉的經文應該是《提摩太後書》第3章16、17節,保羅寫道,“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,於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,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”

對於擔任東南浸信會神學院英語和思想史副教授的馬修·穆林斯(Matthew Mullins)來說,這樣的經文確實是信徒閱讀神的話語時不可或缺的指南。但他認為,問題出在對於一些詞彙的解釋趨於狹隘,比如 教訓督責糾正教導 等,這會誤導我們把《聖經》單純當作一本要相信什麼以及該做什麼的使用手冊。

在《享受聖經:從文學的思路來愛聖經》(Enjoying the Bible: Literary Approaches to Loving the Scriptures)一書中,穆林斯展示了《聖經》的指導方式是如何觸及我們的理性和情感的。換句話說,這就像詩歌和其他類型的文學作品,它不僅在對我們的理智説話,同時也在激發我們的情感。潔西嘉·胡滕·威爾遜(Jessica Hooten Wilson)是一位作家,也是達拉斯大學專門研究神學和文學的學者,她與穆林斯談到詩歌是讓我們能更能享受神和祂的話語的途逕。

你希望這本書會有什麼樣的讀者?

我試圖交流的對象,是任何可能會這樣說的人,“我想拿起這本古老、多元、了不起的著作, 享受閱讀它的樂趣。”我也是寫給我那些福音派的學生和朋友,他們和我一樣,傾向於以一種把資訊和教學置於享受之上的方式來思考《聖經》的目的。

老實說,這本書也是寫給我自己,一個心裡面喜歡在 Netflix 上追劇, 而不是深究《聖經》的人。我期待著喜歡的樂隊所發行的新專輯,遠過於期待閱讀福音書。我知道本不應該是這樣,但事實就是如此。所以我寫這本書也是一種屬靈的操練。

你在書名中用了 享受(enjoy) 這個詞。“享受”《聖經》是什麼意思?這與你喜愛 Netflix 一樣嗎?

最初書名的意思大概是,“如果你不喜歡詩歌,你就不能理解《聖經》”。這比我們最終選定的更具爭議性。但基本上,我認為“享受”《聖經》,就是讀的時候有喜樂。然而,我的信念並不是說我們應該把享受《聖經》當作最後的目的。在理想的情況下,通過學習享受神的話語,我們培養的是更多地享受神祂自己。

你想為何許多信徒很難愉快地閱讀《聖經》呢?

和我一樣,我大多數的學生都是在教會裡長大的,教會裡對《聖經》非常尊敬。部分原因在於,我們很容易相信它就像是一本使用手冊,會為生活中應該做的事情提供實際的指導:我應該上大學嗎?我應該去這個教會,還是那個教會?我應該嫁給這個人,還是那個人?當你翻閱《聖經》時,如果只是尋找這類問題的答案,那將會剝奪你閱讀的樂趣。因為你總是擔心你會不會讀錯。

在本書的引言中,我也談到我們傾向於把《聖經》的內容視為如此狹隘。事實上,它集合了各式各樣類型的題材和文學形式。因此,是我們誤解了應該如何去閱讀它。我寫這本書的一個目的,就是試圖改變我們對《聖經》是本什麼樣的書的理解,以及了解這一理解上改變意味著什麼。

如果《聖經》不是使用手冊,那它是什麼樣的書呢?我們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去閱讀它呢?

我想說的是,《聖經》 不僅是 一本使用手冊——即使我們在閱讀智慧文學中一些最有詩意的章節時,我們仍然可以直接從其中得到教誨,或至少有時是這樣。我的觀點是,如果我們只是尋找實際的东西,那种“我應該如何過我的生活”的教導,那麼我們將錯失了一個重要的層面,就是讓這些章節 指導 我們,意味着什麼。它們不只是試圖訓練我們的理性。它們還試圖教導我們的慾望和情感。這就是文學成分的功用。

在我的引言中,我用《詩篇》119章105節作為例子:“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,是我路上的光。”這裡對我們的理性有一個明確的教導:你應該在不確定的時候諮詢神的話。我的論點是,如果這就是這《詩篇》打算傳達的全部信息,那麼它就會用直截了當的訓誡來表達。但是,它卻用這種充滿詩意、隱喻的語言在潛移默化中傳達這種渴望。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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